〔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高等法院昨首度開庭審理鹽奶殺嬰案,承審法官陳志洋怒斥被告鄒雅婷(見圖,記者方賓照攝)對被害女嬰湘湘「凌遲致死」,陳志洋質問:「妳有沒有想過,小孩子抵抗力弱,吃這麼多鹽有多痛苦」、「我拿把鹽讓妳吃看看!」鄒則泣訴:「我真的做錯了!」
陳志洋表示,鄒雅婷在湘湘的奶粉加鹽一、兩次就算了,還一而再、再而三加鹽,這樣是凌遲小孩,「她年紀小又不會說話!」到庭論告的檢察官說,鄒在湘湘的奶粉加鹽,聲稱要讓她拉肚子,但客觀上不會發生這樣結果,鄒4度加鹽,可預見會造成湘湘死亡,屬於不確定故意殺人,希望高院改判。
鄒雅婷說,奶粉加鹽只想讓湘湘拉肚子,後來湘湘母親說湘湘發燒,沒說拉肚子,她才又加鹽,沒有故意殺害湘湘,一審判得太重。
庭訊後,鄒雅婷還押時面對媒體提問是否想念自己孩子,不發一語。鄒雅婷的律師李靜華表示,鄒雅婷很悔恨,3度自殺未成,每天寫信給湘湘父母致歉,希望高院考量鄒有悔意,給予輕判。
檢方依殺人罪起訴鄒雅婷,台北地院變更法條以「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」論罪,但考量她的犯行嚴重,重判20年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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