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23日09:42

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案,汽機車駕駛若行駛道路期間抽菸,導致有害於他人時,將處600元罰鍰。此外,現行條文規定,併排停車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,但修法後未來罰鍰將加倍至2400元。
 
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法案初審時指出,不少吸菸族常在90秒的紅燈期間點菸,但一根菸都還沒抽完,就換成綠燈通行,車子一加速,菸灰就隨風飄到後方,「我接獲許多民眾陳情,不少人在騎車時有菸灰飄入眼睛,甚至引發角膜炎,但都無處求償」。
 
另外,法規也修訂,使用吊銷、註銷牌照,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,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其駕駛。(郭建伸/台北報導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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