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張勳騰/苗栗報導〕某禮儀公司吳姓女員工在臉書上指劉姓女同事是瘋女人,劉女不甘受辱控告公然侮辱並求償,苗栗地方法院判處吳女罰金9千元並須賠償劉女3萬元。

法官調查,去年11月劉女主持喪家告別式時吃螺絲,吳女以手機拍下後將影片PO在臉書網頁,並寫上「沒做場還可以遇到癲馬(客語發音,為瘋女人之意),喊衰小(客語發音,運氣很差之意),一直大舌頭,家屬真的聽得懂?哈哈」。

因吳女臉書的好友約200人,許多人看到PO文,劉女覺得受辱,提告並求償10萬元,另要求登報道歉。吳女告訴法官經濟能力僅能賠償1萬元,且已在臉書上道歉。

法官認為「癲馬」、「喊衰小」等客語用詞,使人感到難堪,且吳女臉書好友200人,可共見共聞,而使劉女受到精神上的痛苦。審酌吳女名下無財產,判賠3萬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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