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吳江泉、張啟芳╱高雄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5年3月13日 上午5:50
中國時報【吳江泉、張啟芳╱高雄報導】
正當高市府祭出「既有工業管線管理條例」強制要求總公司遷籍之際,中油大林廠隨即發生丙烯外洩,高市府抓住辮子,痛批中油「荒謬管理,能不南遷?」發生洩漏又不主動通報,依空汙法、職衛法共開罰130萬元,勒令出事管線停工,並對中油提出公共危險等罪嫌告發。
中油大林廠廠長吳義芳表示,高市府現在以放大鏡看中油,應該瞭解問題的源頭是工人操作不當,而不是對中油公司無限上綱、見縫插針,罰款他願意接受,但是談法律問題未免太過頭。
高市勞工局勞檢處長周登春指出,中油大林廠11日發生管線維修不當造成丙烯外洩,其實早在10日上午就巡管發現管線墊圈有洩漏情形,大林廠槽區暫停使用,連繫包商金茂工程公司備料進廠維修,沒想到11日維修時,大林廠與林園廠橫向連繫不足,並沒有把管線壓力卸除,就讓包商拆解螺絲維修,才發生外洩。
經發局長曾文生痛批,管線兩端沒有連繫,大林廠要維修不知管線裡還有丙烯,管線壓力12公斤可噴到12公尺高,加上又吹南風,危害全高雄市的人,顯示中油兩廠不同事業部橫向連繫有問題,「手指連絡不到大腦」,出事時廠長竟去台北總公司開會,只有副廠長在處理。
「非常憤怒,高雄人的安全不能建立在幸運上」高雄市副市長許立明指出,中油大林廠丙烯外洩,還好裡頭大部分是清管用的氮氣每平方公分10.5公斤,丙烯只有每平方公分1.5公斤,如果管線全部都是丙烯,外洩量將遠超過去年石化氣爆的量,後果難以想像。
許立明強調,這些非法管線要進一步納入管理,就一定要把負責管理階層的總公司遷到高雄來,不能發生事情,管理階層還在台北開會,無法就近管理、緊急應變。
法制局長許乃丹說,大林廠丙烯外洩、中殼公司爆炸釀1名工人死亡,市府將依公共危險、職業安全衛生法,對中油、中殼公司提出告發,並希望檢察官主動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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