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蔡鵑如╱綜合報導】
一名台灣女遊客控訴,12日在泰國首都曼谷遭按摩師性侵,經泰、台兩地媒體大幅報導後,泰國皇家警察總長下令調查。泰國媒體15日稱,曼谷警方已逮捕涉案的27歲按摩師,但他聲稱雙方是合意性交,對方還給他100泰銖(約台幣98元)小費。
泰國英文媒體The Nation指出,台女12日遭性侵、13日報警後,曼谷通羅區(Thonglor)警局局長─警上校卡瓊蓬(Khajornpong Jitpakphum)說,警方隨即傳喚嫌犯普里瓦(Phuriwat Thienchai)到案說明。
泰國警方指出,被害台女與友人在通羅區的TONY THAI按摩店接受腳底按摩後,分別被帶到樓上房間,受害人指控按摩師對她上下其手並性侵。
The Nation報導,被害人指控性侵案發生後,按摩師回到樓下繼續工作,被害人支付費用並回飯店休息,翌日向警方報案,被害人被送往警察總醫院驗傷。
卡瓊蓬說,警方在現場蒐證並傳喚該按摩師釐清案情,嫌犯坦承與台女發生性行為,但並未強迫對方。他還供稱,台女按摩後下樓等待友人時付200泰銖按摩費外,還給他100泰銖小費。
中央社報導,嫌犯13日在警局否認與台女有性行為,隔天在按摩店指認時才坦承不諱,但稱有經對方同意。警方將根據驗傷報告和筆錄送交法院審理,雖嫌犯堅稱沒有性侵,據The Nation報導,警方仍依性侵罪對按摩師提告,要他21日再向警方報到,另中央社指出,曼谷刑事法院將在18日開庭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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