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早安健康/護眼達人陳瑩山醫師】在門診或急診常聽病人主訴,眼睛前有黑點或有閃電的感覺。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?檢查後,對究竟是視網膜剝離?還是玻璃體剝離?甚至還是沒有剝離?時常是對醫生的說明聽得一頭霧水。
玻璃體是什麼?玻璃體剝離會造成失明嗎?
在這要先釐清許多觀念,玻璃體是眼睛內最大量的填充體,它撐住整個眼球,它的表面與視網膜連接。比喻來說,玻璃體與視網膜好像青梅竹馬的男女朋友,從出生到成年兩個如膠似漆的黏在一起,可是到了眼睛發生退化時,也就是男女交往彼此發現不合時,兩個想要分開。如果玻璃體與視網膜完全分開,就叫做玻璃體剝離。
如果是平順的玻璃體剝離通常是沒有危險性的。但是,如果玻璃體與視網膜兩者不完全分開,此時就麻煩了。因通常玻璃體是透明的,醫生也看不到玻璃體。而視網膜是有視覺功能,所以當玻璃體與視網膜兩者不完全分開時,視網膜會產生視覺相關的症狀,主要是指著「內視現象」和「光視現象」。
所謂「內視現象」就是視網膜看到前面有雜質的現象,所以病人會說眼前會看見黑點,而黑點的情形,有的是一點、有的是密密麻麻的一堆。而「光視現象」也就是玻璃體與視網膜仍然藕斷絲連,有一些地方還是沾黏住,當沾黏住視網膜時,就會造成視網膜電位傳導而使病人覺得眼前有閃光。無論是視網膜的內視現象或光視現象,都代表著視網膜狀況不好。
玻璃體不完全剝離,恐導致視網膜受傷、失明
但光視現象更加具有危險性,因這情況表示玻璃體還在拉扯視網膜,並還沒有造成玻璃體與視網膜完全的剝離。在這種情況下又會有什麼風險呢?一般而言,當玻璃體拉扯視網膜時,最常見是視網膜被拉到流血,裂孔,或嚴重時拉成視網膜剝離,那就會造成眼睛看不見。這些都是眼科常見的急診情形。
事實上,視網膜它不會酸,不會痛,但受到傷害時的表達方式便是內視現象及光視現象。根據臨床統計,當我們感覺光視現象時,有15~20%病患會造成視網膜的出血、裂孔、或視網膜剝離。也就是說眼請有光視現象時,表示視網膜仍然被玻璃體拉扯,在這個部位它因玻璃體還是不完全剝離,所以一定要到醫院檢查。
病患常問玻璃體剝離危險呢?還是視網膜剝離危險呢?當玻璃體完全剝離時,就像男女朋友切得很乾淨,你走你的陽關道,我過我的獨木橋,玻璃體剝離了,玻璃體和視網膜完全不連接了,不接觸了。
可是如果有「光視現象」,也就是眼睛發生閃電情形時,就如男女朋友分手但還沒有切割乾淨,可能兩者還有衝突,當然如果男女朋友分手有衝突時,就會像社會新聞一樣看到很可怕的分手後遺症,像眼睛狀況也會產生分手後遺症的症狀就是有光視現象,表示玻璃體和視網膜不完全剝離,不完全剝離之後造成後遺症,玻璃體拉扯視網膜,之後就有產生視網膜剝離的風險,因此視網膜剝離嚴重性當然高於玻璃體剝離。
為什麼檢查完醫師卻說「隨時要掛急診」?
但有關視網膜的檢查,也常造成病患的誤解。有病患來醫院就診,醫生做了詳細檢查,病患也很配合的做了檢查,檢查時間超過50分鐘,也是說還做了散瞳眼底檢查,可是醫生卻說:「做了詳細的檢查,並沒看見視網膜剝離,所以不需要雷射,可是情形才發生兩,三天,下星期還要回診。甚至有光視現象時,隨時要來急診。」
這種解說常造成患者的不諒解,病患覺得他配合醫師檢查,可是醫師卻沒當場處置;也做了檢查詳細,但醫師的回答卻模陵兩可。也就是說當時並沒有做任何處理的,但卻要求短時間內回診,病患覺得若真嚴重要處理,為何不當場處理,還要病患再跑一趟,甚至到急診呢?
其實這種處置的確是因應現實狀況的。因我們已解釋當光視現象產生時,玻璃體和視網膜還有部分仍沾黏在一起,可是玻璃體是透明的,醫師無法馬上發現到何處視網膜有拉出裂孔,或何處視網膜有產生剝離。當沒有拉出裂孔時,事實上醫師在第一時間也無法做任何處置,尤其是在玻璃體仍舊透明之下,我們只能看到視網膜,看不出何處還有二者不完全的剝離,這就是為什麼還要病患再次回診的原因。
臨床統計,一般從發生光視現象,內視現像之後,兩個月之內就玻璃體應該會完全和視網膜分離,那時候就安全了。但臨床上仍有看到玻璃體不完全剝離,但三個月後仍然會有視網膜剝離的病例,所以大家仍然不可掉以輕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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