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將電競產業正式納入運動產業。未來,電競產業將享有稅法上的優惠與產業補助,可由國家隊選拔、比賽、組訓、在國際比賽得獎可獲頒國光獎章和獎金。

在電競正式納入運動產業後,目前政府對於運動產業的扶植利多,電競產業將可比照辦理。也就是說,未來民眾參與電競賽事、觀看賽事或購買台灣自製商品的消費支出等,每年享有2萬元的綜合所得稅扣除額。

遺憾 遊戲尚無全球話語權

法案通過後,台灣的電子競技產業終於正名「電子競技運動」,可結合民間與政府力量突破南韓與中國大陸的夾擊,積極開拓東南亞廣大市場,電競業者非常有信心的表示,台灣的電競實力將可「超韓趕美」。

台灣電競公司董事長徐培菁說,台灣最大遺憾是欠缺能夠讓全世界爭相廝殺(像英雄聯盟)的電競遊戲!而這需要政府與業者攜手努力,有了足以影響全球的遊戲,即可帶動周邊產業,有了足夠發展電競的資金,就能在全球電競業占有話語權。

優勢 教育扎根與愛台的心

台灣目前的電競發展仍落後於南韓,運產條例修正通過的最大目標就是「超韓趕美」。電競產業一直想超越南韓,如同棒球場的「好想贏南韓」,全國電競運動協會副祕書長洪梓硯指出,其實台灣在電競格鬥賽是可以KO南韓的。

世界各國的電競業者,都以擊敗南韓為目標,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》修法完成,適時給了一劑強心針,台灣電競要強起來,除了國內相關產業興盛,還要面對中國大陸的強勢挖角。徐培菁表示,台灣電競人才年薪500萬元新台幣,對岸就用500萬元人民幣(約台幣2,306萬)挖人,幸好選手都想留在台灣,沒有因為錢而出走。

國內產、學與政府透過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》,將發展觸角伸向各級學校,培養更多電競產業人才,這是南韓、中國大陸做不到的領域,台灣如能扎根、積極推展「電競教育」,將是擠進全球電競強權的另一項優勢;玩了21年電競的國手許相瑄就很認同「電競教育」的重要性。

台灣電競業還有一項優勢是南向政策,經常出國考察各國電競產業的洪梓硯認為,台灣地理位置好、有很強的硬體廠商與多元的南向政策,可以克服東南亞複雜的環境,東協經濟體超過6億的人口、2.5兆美元的GDP,是非常值得開發的市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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